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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雨区”帽子是如何摘掉的

——广西柳州市防治酸雨纪实
2000-11-0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刘昆柳州日报记者 黄拥军 我有话说

广西柳州市市长宋继东日前在一次与新闻界的座谈会上,自豪地宣布:通过几年来的综合整治,柳州市已经退出全国四大酸雨区的行列,雨水PH值已接近7。让柳州人憋气的“酸雨区”的帽子终于被摘掉了。

像其他许多工业城市一样,柳州在工业化过程中也走过一些弯路。90年代以前,由于环保意识和环保措施的落后,城市经济的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说起当年恶劣的环境状况,不少柳州人记忆犹新:天空中飘荡着的是一条条气味难闻的“黄龙”,穿城而过的柳江,活脱脱是一条“乌龙”,最可怕的是下雨天,从天而降的雨水就像稀释过的硫酸,东西沾上后,腐蚀得可快了。柳州因此被列为全国四大酸雨区之一。

酸雨对环境的威胁极大,横跨柳江的一座铁桥,在60年代,三至四年才需对金属结构进行一次防腐处理,到了90年代,每年就需要进行一次处理。柳州市金属被腐蚀的速率比相临的南宁、桂林两座城市分别大3.2倍和5.67倍。此外,酸雨还使柳州的绝大部分山都变成了“白头山”,市民呼吸道疾病和癌症发病率也呈逐年上升的势头。

严峻的环境状况,使柳州市委、市政府意识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重才是柳州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柳州市从1988年起开始重点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治理酸雨污染,1995年,市里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酸雨治理领导小组,展开了一场以酸雨治理为重点的大规模、全方位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996年柳州市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市长办公会,专门审议批准了市环保局提出的控制酸雨污染的40条措施,运用宣传、法律、行政、绿化、技术、管理等手段,全方位开展酸雨监控和治理工作。随后,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市人大通过了有关法规。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酸雨治理列入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他们规定:当年环保任务没有完成的单位,其班子成员不能在经济表彰工作中受到嘉奖,对少数长期酸雨治理不达标的单位领导,由市委组织部出面找其谈话,讲明再不治理达标,就要摘掉他的“乌纱帽”。由此,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对酸雨治理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

要彻底治理酸雨,还需抓住污染源头的管理和控制。从199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施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和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工作,先后对108个单位的194个二氧化硫发生源发放了排放许可证,对二氧化硫的排放进行科学管理和宏观控制,对达不到总量控制及限期治理目标的单位,足额征收和惩罚性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对关、停、淘汰、报废、搬迁、治理二氧化硫发生源的单位,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对就地治理无望的4家排污大户,除一家由法院宣布破产外,其余正计划搬出市区。与此同时,还通过实行控制煤的含硫量、在市区建设“无煤区”、大力发展民用煤气等措施,使柳州市的大气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据统计,从1995至1998年,柳州市的酸雨频率下降到44.4%,1999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柳江水质保持在国家规定的三类水质范围内,其中饮用水河段的水质保持在国家二类标准,今年更是没有下过一场酸雨。前些年在柳州绝迹的鹭鸶、燕子等候鸟如今重新回到这里落户。令人高兴的是,随着民用三期煤气工程等一批大型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柳州的天空将更蓝,水将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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